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公文处理、保密、信访、接待联络工作,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接听便民电话并对电话内容进行催办、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并对重要文件和局党组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有关工作;人事劳资工作;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机关财务工作。
综合业务科
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审计业务工作总结、审计业务公文核稿、审计复核、审计业务情况统计及其分析、审计档案管理、审计执法监督检查,审计信息的编辑和统计上报、起草本局代政府所作的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
经济责任审计科
负责对区委、区政府直属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对区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向区委、区政府提交审计结果报告。
企业审计科
对区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行政事业审计科
审计区政府各部门、区属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区政府各部门管理的和区政府委托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社会救济基金及社会福利基金的财务收支情况,对各级财政投入的教育、农业、综合环保资金及国债资金等重点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及审计调查。
财政金融审计科
对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根据市审计局授权,审计国有金融、保险机构的资产、负债及损益状况以及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
基本建设审计科
负责对财政投资的重点工程和基本建设项目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并对与项目有关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等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对区属国有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企业的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内部审计指导所
制定内部审计准则及规章制度,指导监督内审机构的建立、审计人员的工作及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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