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中央苏区早期的审计工作(一)
苏区早期的审计工作,是伴随着革命根据地武装斗争和土地革命运动的发展而产生的。早在1931年11月临时中央政府成立之前,赣南、闽西根据地的各级苏维埃政府就设立了经济审查委员会一类的组织,开展了清理财政收支,查处贪污浪费的工作。1931年11月,临时中央政府成立,专门设立财政人民委员部,邓子恢任部长,内设预算、稽核、税务等部门,加强对中央财政的管理。同时临时中央政府还颁布《地方苏维埃政府暂行组织条例》,其中规定:各级苏维埃政府须组织审查委员会,审查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情况。1932年8月13日,中央人民委员会颁布《财政部暂行组织纲要》,正式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中央财政部设立审计处,省财政部设审计科,掌管预决算的审核、簿记之检查及审核国家预算之支出,国家现金及存款事项。与此同时,在红军内部和粮食合作社、生产合作社、消费合作社等组织中也先后成立了审查委员会,行使内部审计的职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