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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专栏-审计文苑-苏维埃审计史

6.反贪污浪费斗争中的专项审计(一)

  中华苏维埃政府成立后,为尽快使苏维埃工作人员形成良好的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开展了以反贪污浪费、官僚主义,提倡艰苦奋斗、勤俭为民为主要内容的斗争。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表现最突出的是贪污、浪费、官僚、腐化等消极现象。1932年5月《江西省第一次工农兵苏维埃大会财政与经济问题的决议案》中指出:"各级政府浪费的情形实可惊人,贪污腐化更是普遍,各级政府工作人员随便可以乱用隐报存款,吞没存款,对所没收来的东西(如金器物品等)随便据为己有……。"这些腐败现象的存在,不仅浪费了苏区财力,而且涣散了人心,对党和苏维埃政权产生严重的威胁。党和各级苏维埃政府对此有清醒的认识,1930年3月25日,闽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颁布的《政府工作人员惩办条例》,就对政府工作人员的腐败行为提出严重警告。1933年12月15日,中央执行委员会发布《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训令,把反贪污浪费斗争纳入法制轨道。

  1933年9月中央审计委员会成立,为配合苏区开展的反贪污浪费斗争,加强了对中央政府、群众团体和企业的审计监督,其中主要是从财务部门入手,从查检财务部门的会计账簿入手,查出了一批贪污腐败分子。特别是二苏大会后,中央审计委员会的地位升格,查处的力度更大,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审计了中央总务厅、财政部、劳动部、土地部、粮食调剂局、对外贸易总局等机关以及中央印刷厂、军委印刷厂、中央造币厂、邮政总局等国家企业以及互济会、反帝拥苏同盟等群众团体,被查处的贪污分子有43人之多,地们大多是管理钱、物的会计科长、出纳,也在主管的厅长、处长、主任等。同时在各级苏维埃政府中广泛开展反贪污浪费斗争,如瑞金县苏查出风江乡苏主席张家绅,偿坑乡主席许德浪贪污案,分别判处枪决、监禁和撤职等处分,在苏区干部中,产生了巨大的震慑作用。


工农检查部控告局设置的控告

中央执委颁布的《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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