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北京市人民政府指示,为吸收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与审计工作,把审计机关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更有效地开展审计工作,北京市审计局聘请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审计员。
一、特约审计员的职权
(一)参加重要的、群众比较关心的审计事项;
(二)参与重要审计事项意见和决定的讨论;
(三)参与审计工作的安排和总结,审计法规的制订,重要审计理论研究和咨询;
(四)向上级反映有关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挥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
二、特约审计员的条件
(一)坚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热心审计事业,自愿受聘本职务,为发展审计事业而努力;
(三)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秉公办事、实事求是、严守机密。
三、聘任期限 特约审计员的聘任期限为两年。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情况可以续聘。特约审计员因自身的原因不能或不适宜履行职责时可提出解聘。
四、特约审计员的管理和待遇 特约审计员的行政管理、工资、奖金、劳保待遇等仍由原所在单位负责。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由市审计局给予津贴。在参与审计活动期间与审计机关正式工作人员一样在审计机关报销临时性开支。
五、聘请的方法步骤 特约审计员由民主党派和市委统战部推荐,是人大、政协委员者则须征求市人大、政协的意见,经其所在单位和审计局同意后,由市审计局颁发聘书和特约审计员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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